李强: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016-11-09信息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号:[ ]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六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取得过硬成果。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必须高度自觉扛在肩上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落实主体责任,是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高度,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迫切需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复杂而尖锐的,“赶考”永远在路上。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
  落实主体责任,是管党治党实践的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从严从实管好干部,严明纪律正风肃纪,重拳出击惩治腐败,推动了党内正气上升、党风好转、社会风气上扬。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是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必然要求。当前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复杂,党员队伍构成复杂,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因素复杂,一些党员干部信念动摇、宗旨淡薄、作风漂浮、纪律松弛甚至腐败堕落。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就会动摇和瓦解。落实主体责任,是解决党内突出矛盾问题的有效途径。
  主体责任是分内之责,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做到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统一领导,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直接主抓,就是要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全面落实,就是要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做到入脑入心,推动党员干部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功夫,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近年来,江苏充分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周恩来精神和“雨花英烈”精神、铁军精神,积极宣传吴仁宝、赵亚夫等先进典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的思想自觉。
  把严管干部作为重中之重。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抓好干部选任,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江苏制定出台了加强干部德和政绩考核的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抓好日常管理,江苏制定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指示的若干规定,重点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八小时之外”的管理,推动形成了严管干部的工作体系。抓好作用发挥,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结合起来,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推动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奋发干事创业。
  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基础。党内政治生活是锤炼党性的“大熔炉”和纯洁党风的“净化器”。要严格遵循和认真落实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推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保持清正廉洁,做到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要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充分发挥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在管党治党方面的重要作用。
  把挺纪在前作为关键举措。全面从严治党,“严”的标准和依据就是党的纪律。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纪律要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抓早就是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大问题;抓小就是要从小处小节入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窟窿”。
  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有效保证。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了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要紧紧围绕确保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开展党内监督,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要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外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织密监督之网,推动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主体责任是刚性之责,必须切实做到尽责负责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履行的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要知责明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抓好思想理论武装、严守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队伍管理、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党风廉洁建设的党建工作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并把责任压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相关部门、压给下级书记,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要尽责负责。履行主体责任,考验的是党性、体现的是担当。各级党组织要以对党负责的赤诚之心,种好“责任田”,做到敢抓敢管。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抓,在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上做在先、走在前;主动抓,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找准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严格抓,把严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不当“老好人”、不怕得罪人,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要考责问责。近年来,江苏省委常委会每年都专题听取各设区市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述职,由省委常委和党员副省长带队进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和问责的倒逼作用,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管党治党不力、党内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由“软约束”真正变成“硬任务”。(江苏省委书记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