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全程记实促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2018-06-22信息来源: 丹阳市纪委市监委 字号:[ ]

“要从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信息填报的重要意义,细化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履责信息填报工作,推动记实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近日,丹阳市纪委监委举办“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培训班,依托全程纪实平台,促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为确保履责留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丹阳市镇两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全程记实制度,并将全程记实作为党委(组)及班子成员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明确记实主体,做到明责尽责。经过市纪委监委的统一培训和班子成员会议集中学习,明确党委(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为记实主体,党委(组)履行集体责任,党委(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

细化责任清单,做到履责留痕。结合主体责任单位工作实际及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党委(组)书记、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具体责任清单,以及把监督责任分解到派驻纪检检查组具体责任清单,切实把责任细化为一项项具体工作,层层传递,层层压实,督促责任主体依单履责,要求如实记录、全程留痕。

完善记实方法,严格监督检查。结合“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的运用,研究制定《记实登记管理办法》,做到记实全覆盖、无死角:强化时效性,要求一事一记、随做随记;突出完整性,要求记实内容真实、准确、简明、规范,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题、效果等;保持连续性,不得随意涂改补录,严禁胡编乱造、弄虚作假。每季度都对记实内容进行集中展评检查,全面掌握记实主体的履责动态,重点关注其认识是否明确、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举措是否有效。

强化结果运用,倒逼责任落实。为了防止应付了事、记实流于形式,党委(组)及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互相评查等方式督促记实主体规范履责、规范记实,自觉主动开展记实工作。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好履责记实工作,并定期对其他班子成员记实内容进行审阅,督促履责,传导压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问责。

“我们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党委(组)书记10条具体责任,班子成员10条具体责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9条具体责任,把监督责任分解到派驻纪检检查组8条具体责任。通过全程纪实,对照责任清单,督促规范履职,更好地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丹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玉兔如是说。(朱莹 孙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