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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四个+”写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18-07-13信息来源: 洪泽区委巡察办 字号:[ ]

今年以来,淮安市洪泽区创新“四个+”工作法,不断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该区前四轮巡察共反馈问题205个,已整改到位191个,整改率93%,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健全制度69个,堵塞各类风险漏洞52个。

“有效+有痕”,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分析研判,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审核把关,对措施不实的整改方案,巡察办一律退回,限期要求重新制订;强化整改留痕,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制订问题清单,建立动态整改台账,以挂账销号方式推动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抓铁有痕、有力有效。

“定量+定性”,优化整改评价。采取“百分制”方式,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成果运用和群众满意度等四个方面量化打分。在量化评估基础上,还增加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形象直观评价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得分低或评价差的党组织,提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广度+深度”,持续督查推进。区委巡察办会同组织部门组建联合督查组,对照反馈问题清单,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调查走访、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反馈问题逐一过堂、对账销号;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当面向被巡察党组织指出,要求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反思,推动整改责任“再加码”、整改措施“再聚焦”。

“治标+治本”,确保整改成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具体问题和事项逐一整改,做到即知即改、全面整改、整改到位。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巡察办做好跟踪工作,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优先办理,实时掌握办理进度和结果,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巡察遏制、治本效应,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建立健全制度,堵塞风险漏洞。对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和廉政风险多发易发领域,分类抄送区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篱笆”。(石庆春、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