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农村村务监督,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这是今年十二届苏州市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明确的任务要求。今年以来,苏州市纪委市监委紧盯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从规范农村基层“微权力”入手,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防控机制。苏州市探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梳理村级权力清单,厘清权力边界,细化工作流程,在张家港市、昆山市试点开展农村村务监督工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线上交易”、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政经分开”改革试点等工作实现全覆盖,“政经分开”覆盖面达到32%,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推进村务公开,扩大监督覆盖范围。苏州市还创新建立村务公开“e阳光行动”监督平台,严格按照《苏州市村务公开目录》要求,突出财务公开重点,将村级集体经济的收支决算公开表、债权债务公开表、资产公开表等内容进行公开发布,有力保障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时接受村民监督,让公众、媒体和各界人士当好监督员,确保“微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紧盯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苏州市纪委市监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和违规问题专项行动,成立市县两级23个专项巡察组,对114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将民生领域和涉黑腐败列入巡察内容,截至5月底,全市累计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2起、68人,同比分别增长18%、19%,对6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典型,进一步强化对群众身边“微腐败”的震慑。
“我们将继续探索深化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线上交易’、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村务公开‘e阳光行动’和‘政经分开’改革试点等工作,努力形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苏州品牌。”苏州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王伟 褚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