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智慧监督’平台监测显示,有一张2000元的商业预付卡发票,请核查相关情况并按期上报……”近日,太仓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收到这样的一份《核查通知书》,该通知书的发出部门则是太仓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也是该市惩治“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督促检察院及时做好核查工作,该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介入,配合党组扎实开展排查工作。
可经该院党组相关人员及派驻组共同对单位行政账、工会账、食堂账等三套账本进行清查后,并未发现核查通知中提出的2000元商业预付卡发票的踪迹。
“把核查的范围从票据账册扩大到全院党员干部。”该市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宏斌果断决定。
经过人员核查,最终发现该发票是一名干警所为。原来,该名干警为在端午期间给亲朋赠送礼物,到太仓市区某一商场购买了商业预付卡,因其个人在购买时,未携带身份证才使用单位抬头开具了这张发票。
“我让商场开具发票主要是作为个人购物的凭证,因没带身份证就一时着急而疏忽了,这也说明了我纪律观念还不强,以后我会吸取此次教训。”该名干警说道。
“市纪委监委对于作风问题已经是三令五申强调,还有人有意无意地去触碰这条‘红线’,说明我们纪检组在精神贯彻方面还不是很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该市纪委监督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宏斌说。
随即,该派驻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该名干警进行了提醒谈话,强化纪律观念,并且在全院检察干警中开展财经法规、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查缺补漏,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对该院2015年1月份以来的所有明细账册开展逐项检查审计,开展财务专项督察行动,加强财务管理,切实提升财务监管规范化水平。
“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以查促改、严管厚爱、预防惩治的手段,积极融入被监督部门实际,加强监督管理,补齐短板,才能积极维护好部门的政治生态建设。”张宏斌说。
今年以来,太仓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凸显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类专项督查、检查、抽查,为全市67个被监督单位筑牢廉政防线;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对200余名被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陆姝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