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兴市纪委以全面贯彻落实“四种形态”的精神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管工作职能,对纪律审查工作全程监督管理,夯实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础,为全市扎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应查尽查,编织搜寻违纪党员的大网。历年以来,宜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都在无锡板块名列前茅,近年来更是在高位运行的基础上实现了大幅度增长。2016年立案数达到371件,基本做到了应查尽查,对全市违纪党员干部线索排查工作实现了全覆盖。一是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安“三类”案件及交通类案件、法院判刑案件、社区矫正案件做到及时比对、及时处理,并形成“绿色通道”,实现高效排查;二是加强和周边县市的联系,互相之间定期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去年以来,已对无锡全市及周边地区的公安“三类”案件、判刑案件进行排查;三是多方调研,千方百计开辟新案源。2015年9月以来,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酒驾、肇事逃逸等问题线索纳入比对,新增问题线索100余条。近期还对全市环保、工商、城管、安监等部门的行政处罚类案件逐一进行调研、排查,搜集相关资料,为下一步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做好前期准备。
(二)全面推行问题线索电子化管理。目前,随着自主开发的线索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已经实现对全市各类问题线索做到智能比对、实时统计、科学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线索录入、线索流转、线索查询、安全保密四个子系统,具有自动流转、分类统计、自动关联、统计查询等功能,使线索办理过程始终处于动态监控管理之中,形成案件线索的有效闭合。宜兴纪委以线索管理系统为核心,联动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和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案管工作实现了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初步形成了全市问题线索的“大数据”平台,为“四种形态”的科学统计打下了结实的基础。
(三)严肃查办案件,规范重要问题线索管理。为科学管理重要问题线索、强化案件监督,近期,根据省、无锡市纪委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宜兴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对于信访举报及其他渠道发现的线索,属于反映市管领导干部问题以及反映一般干部问题中具体、有可能成案的问题线索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管理。对于反映问题详实、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经初核后,发现需采取拟立案、谈话函询、暂存的,由承办单位提请问题线索处置研判小组集体研判,并根据集体研判结果制作呈请表提出处理意见,实现了对问题线索查处流程和结果的全程监督。
(四)加强督查指导,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2015年以来,宜兴市纪委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特别是对纪律审查工作做到定期检查督促、定期通报,促进了基层纪委聚焦主业、运用“四种形态”的意识和积极性。全市18个镇园街道的纪(工)委全部办理了自办案件,共立案78件,超过了前四年的总和。基层纪委自办案件立案数占基层立案总数的41.26%,其中占比在50%以上的乡镇基层纪委有6个。市交通局纪委专门设立了督察室,定期和不定期对交通系统各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工作纪律检查,全年共对17人作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