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提出,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一重要论述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监督执纪方式深刻变革的方向指引。

一年多来,江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具体实践和机制探索上同步推进,一方面挺纪在前筑牢层层防线,另一方面立柱架梁夯实制度基石,从理念到方法落地生根、从效果到机制渐次开花,“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愈发凸显,监督执纪工作的新局面正式开启。

目标在前,使命在肩。为持续推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网站从即日起,开设“‘四种形态’连连看”专栏,敬请关注。

江苏:试点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分设

日前,江苏省纪委启动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分设试点工作,这是该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最新举措。 

落实落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江苏率先构建 “...

今年以来,省纪委围绕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构建起“1+N”制度体系。记者昨日获悉,省纪委已出台贯彻执行工作规则的1个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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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
铁帚除弊护“森林”
太仓让“形态”践行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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