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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谓大臣尽忠,小臣守职。今也指“大事尽忠,小事从廉”。

《礼记·礼运》:“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

诸葛亮一生克己奉公,始终保持忠诚清廉的本色。建兴五年至十二年(227—234年),诸葛亮为消灭北魏的有生力量,实现匡复汉室的宏伟大业,先后五次率兵北伐。军中事务,无论巨细,他都一丝不苟,亲自过问,每天起早摸黑,日理万机,终于因“食少事烦”,积劳成疾,心衰力竭,病倒在五丈原前线大营中。病床上的诸葛亮一想到自己没能完成先主遗愿,不禁老泪纵横。后主刘禅在成都听说丞相病重,立刻派李福前去探望。诸葛亮见到李福后,将军国大事、身故后的继承人等,向李福一一作了交代,又把自己死后如何退兵的安排详细嘱托给杨仪。诸葛亮生前曾给刘后主上过一份奏章,说明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成都有桑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留给儿辈作衣食之资,自有余饶。”“臣在外任,没有别的安排,随身衣食,全靠官府供给,不另外经营产业来增加收入。我死的时候,家里不会有多余的布帛,外面不会有多余的钱财,绝不辜负陛下的信任。”诸葛亮去世后,家中的情况确实如他所说那样。蜀国百姓特地修建祠庙,以纪念这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一代名相。

“当须徇忠义,身死报国恩。”可谓是诸葛亮尽忠守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真实写照。“忠”,《说文解字》解释为“敬也,尽心曰忠”。在封建社会,“忠”有小、中、大之分,分别指向皇帝、皇朝宗庙和天下苍生。诸葛亮的“忠”就包含了这三层意思。当今,我们去除“忠君”的历史糟粕,赋予了“忠”更深刻的时代内涵,不仅包含了对国家、对民族的忠,而且更突出了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每个共产党人不仅要面临民族大义取舍的考验,而且要面临对党和人民忠诚与背叛的生死考验。今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对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更多地体现为要经得住公与私、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试问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入党为了什么?”“当官要做什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必须要服从的“大法”,具体又体现在是否能够做到廉洁奉公。“大法”又离不开“小廉”,小事上如果不廉,防线慢慢被突破了,“大法”上岂会守节?忠与廉自古就是人伦道德、从政规范的重要内容,并在实践中日益丰富。清代名臣林则徐有诗曰:“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古人尚且为了国家的利益连生死都置之不顾,难道我们党员干部今天还会去计较个人的得失吗?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从“大法小廉”中获得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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